专业号

官号描述

<p>安州区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p>  <p>(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等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p>  <p>(二)承担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及统计标准和相关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p>  <p>(三)承担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p>  <p>(四)承担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p>  <p>(五)承担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p>  <p>(六)推动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负责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指导开展全区城市设计工作。负责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p>  <p>(七)组织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监督执行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需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等相关工作。</p>  <p>(八)承担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p>  <p>(九)负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p>  <p>(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p>  <p>(十一)承担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p>  <p>(十二)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的有关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关规划管理工作。</p>  <p>(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系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p>  <p>(十四)指导、查处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除城乡规划)等相关领域违法违规案件。</p>  <p>(十五)&nbsp;负责规划、测绘行业管理和地理信息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基础测绘、测量标志、行政区域界线等管理及测绘资质初审工作。</p>  <p>(十六)贯彻落实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荒漠化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区风景名胜区及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监督管理全区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承担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p>  <p>(十七)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和未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p>  <p>(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p>  <p>(十九)过渡期内,关于专项规划编制及实施、不动产登记、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土地储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及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管理等有关管理事权职责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州区过渡期部分管理事权划分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发〔2016〕22号)文件规定执行。</p>  <p>(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p>  <p>(二十一)职能转变。</p>  <p>1.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p>  <p>2.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大规模绿化安州行动,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参与大熊猫国家公园在绵试点建设期间的相关工作。</p>  <p>3.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绵阳市安州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不再承担&ldquo;负责全区土地开发整理年度计划内项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质量检查、监督、工程验收工作&rdquo;等行政职能。绵阳市安州区秀水木材检查站、花荄木材检查站不再承担&ldquo;木材运输和野生动植物监督管理,制止违法运输木材,查处违法运输木材��件等行政职能。绵阳市安州区天然林保护与退耕还林工程中心不再承担&ldquo;组织制定安州区天然林保护与退耕还林工程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作业设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年度、阶段和竣工检查验收;指导、监督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资金计划、安排和使用&rdquo;等行政职能。绵阳市安州区林业局资源站不再承担&ldquo;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国有林资源管理;林权纠纷调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规划和实施、检查、验收&rdquo;等行政职能。绵阳市安州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不再承担&ldquo;依法审核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办理有关证照、依法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案件、负责全区野生动物的开发利用和进出口管理&rdquo;等行政职能。绵阳市安州区林业局营林站不再承担工程造林规划设计、种苗质量管理等行政职能。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区自然资源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p>  <p>(二十二)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p>  <p>区应急管理局与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p>  <p>1.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p>  <p>2.必要时,区自然资源局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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